用友软件学院确定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实施细则(试行)
为保证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细则:
一.候选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同学优先考虑。
三.推优程序:
1.各团支部召集递交入党申请书三个月以上的同学进行自我鉴定,填写自我鉴定表;
2.各班团支部召集支委、班委、入党积极分子、寝室长、党员、班主任及辅导员等,对参与自我鉴定的同学进行评估并无记名投票民主选举进行推优。
3.各团支部召集将推优名单提交院分团委,经分团委再次推优后送交学生党支部。
4.经学生党支讨论选举产生入党积极分子。
四.此细则解释权归属学生党支部。
用友软件学院发展学生党员补充细则(试行)
根据我院《学生党支部工作条例》执行情况,根据工作需要,特制定以下补充细则:
一、从第一个学期起,加权平均成绩75分以上(专升本学生70分以上),至上学期末无补考;若有补考,每补考1门,可由加权提高5分抵充;
二、通过英语四级或所学英语加权70分以上;
三、至少获得过一次校级综合表彰或两次校单项表彰或两次院级表彰;
四、院党校培训结业,党的知识考试70分以上;
五、考察期内所在寝室卫生评比等级为良好以上;
六、未受过校、院及楼栋的通报批评;
七、正常参加班会(考察期内缺勤不超过三次);
八、按时保质完成党支部分配的任务;
九、早点到全勤;
十、无擅自在外租房;
十一、本细则自2007年11月起执行。
用友软件学院学生党支部
2007年11月
用友软件学院学生预备党员转正补充细则(试行)
根据我院《学生党支部工作条例》执行情况,进一步完善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综合表现的评定,特制定以下补充细则:
一、党员年度民主评议达到良好以上。
二、预备期内加权平均成绩75分以上(专升本学生不低于70分),无补考。若有补考,每补考1门,可由加权提高5分抵充;
三、按时递交思想汇报,交纳党费。
四、协助培养、考察入党积极分子一人以上;
五、考察期内所在寝室卫生评比等级为良好以上;
六、早点到全勤;
七、无在外租房。
八、按质按量完成党支部交给的各项工作,无违反校规校纪现象。
本细则解释权归学生党支部,不符合条件的预备党员,不予转正,视情况延长预备期。本细则自2007年11月起执行。
为保证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细则:
一.候选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 承认党的章程,自愿向党组织递交书面入党申请书;
- 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
- 思想积极上进,入党动机端正,坚持自觉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
- 学习勤奋,一年内无补考课程;
- 自递交入党申请书后所在寝室卫生评比等级为良好以上;
- 未受过校、院及楼栋的通报批评;
- 自递交入党申请书后没有无故不参加班会的现象;
- 按时保质完成党支部分配的任务;
- 自递交入党申请书后早点到无缺席;
- 自递交入党申请书后无擅自在外租房;
- 经所在团支部和学院分团委共同推荐(即推优)。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同学优先考虑。
- 现任寝室长以上的学生干部;
- 至少获得过一项奖励的同学;
- 积极参加校、院、班组织的各项活动的同学。
三.推优程序:
1.各团支部召集递交入党申请书三个月以上的同学进行自我鉴定,填写自我鉴定表;
2.各班团支部召集支委、班委、入党积极分子、寝室长、党员、班主任及辅导员等,对参与自我鉴定的同学进行评估并无记名投票民主选举进行推优。
3.各团支部召集将推优名单提交院分团委,经分团委再次推优后送交学生党支部。
4.经学生党支讨论选举产生入党积极分子。
四.此细则解释权归属学生党支部。
用友软件学院发展学生党员补充细则(试行)
根据我院《学生党支部工作条例》执行情况,根据工作需要,特制定以下补充细则:
一、从第一个学期起,加权平均成绩75分以上(专升本学生70分以上),至上学期末无补考;若有补考,每补考1门,可由加权提高5分抵充;
二、通过英语四级或所学英语加权70分以上;
三、至少获得过一次校级综合表彰或两次校单项表彰或两次院级表彰;
四、院党校培训结业,党的知识考试70分以上;
五、考察期内所在寝室卫生评比等级为良好以上;
六、未受过校、院及楼栋的通报批评;
七、正常参加班会(考察期内缺勤不超过三次);
八、按时保质完成党支部分配的任务;
九、早点到全勤;
十、无擅自在外租房;
十一、本细则自2007年11月起执行。
用友软件学院学生党支部
2007年11月
用友软件学院学生预备党员转正补充细则(试行)
根据我院《学生党支部工作条例》执行情况,进一步完善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综合表现的评定,特制定以下补充细则:
一、党员年度民主评议达到良好以上。
二、预备期内加权平均成绩75分以上(专升本学生不低于70分),无补考。若有补考,每补考1门,可由加权提高5分抵充;
三、按时递交思想汇报,交纳党费。
四、协助培养、考察入党积极分子一人以上;
五、考察期内所在寝室卫生评比等级为良好以上;
六、早点到全勤;
七、无在外租房。
八、按质按量完成党支部交给的各项工作,无违反校规校纪现象。
本细则解释权归学生党支部,不符合条件的预备党员,不予转正,视情况延长预备期。本细则自2007年11月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