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与通信工程学院教育技术专业硕士生导师任职资格考核细则

 

软件与通信工程学院教育技术专业


硕士生导师任职资格考核细则(草案)


??????? 为加强我院教育技术专业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本硕士点建设,保证硕士生培养质量,根据《江西财经大学研究生导师工作办法》要求,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基本原则

(一)有利于学院的学科建设,发挥集体指导的作用,有利于教育技术硕士点上水平,促使其上博士点;

(二)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保证质量,公正合理。

二、硕士生导师任职资格考核

(一)按照校学位委员会要求,以三年为一个考核周期,对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进行定期考核。

(二)三年内,硕士生导师在本学科中的科研与教学任务应达到以下要求:

1、取得的科研成果应达到以下至少两项(含两项)的要求:

(1)在国际和国内核心学术刊物(含《江西财经大学学报》、《江西经济分析》)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2篇以上(含2篇);或在国家权威学术刊物(以学校科研处期刊目录为准)或国际重要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1篇以上(含1篇);

(2)主持(排前两名,下同)完成本学科省部级第二类以上(含第二类)级别科研项目1项以上(含1项);或主持(排前两名)完成横向科研项目,经费达省部级横向科研项目(以学校科研处认定为准)1项以上(含1项,横向课题经费以实际到帐数为准);或主持(排前三名)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以上(含1项);

(3)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出版本学科学术专著(译著)1部以上(含1部);或主编规划、统编省部级以上教材1部(含1部)。

导师申报的上述考核成果中至少有两项成果为教育技术类研究成果(即教育类核心期刊论文、CSSCI源期刊论文或者省级以上教学改革、教育科学规划类、教育质量工程类科研项目)。

2、完成规定的硕士生教学任务,且教学效果评价良好;

3、认真履行《江西财经大学软件学院教育技术专业硕士生导师工作细则》规定的硕士生导师职责。

(三)三年内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将停招硕士生一年:

1、一年内没有与其所指导的任何一位硕士生联系和进行指导;

2、连续两次所指导的硕士生中均有1人以上(含1人)未能通过硕士论文“双盲”评审;

3、近三年以来科研成果仅达到规定科研要求中的一项要求。

4、三年来只有一项达到科研要求的教育技术类成果。

(四)三年内中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将取消硕士生导师资格:

1、三年以来未达到规定科研要求中的任意一项要求;

2、三年来没有一项达到科研要求的教育技术类成果。

3、连续三年在研究生和导师之间的“双向选择”中落选;

4、在学术研究过程中或与学生合作(以署名为准)的学术成果中发生剽窃或造假行为,造成恶劣影响。

(五)停止新招硕士生一年的硕士生导师科研成果达到考核要求后,方可申请恢复招生资格。

(六)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被取消后,两年内不得申请恢复。若申请恢复,则需参加下一轮次新增硕士生指导教师的遴选。硕士生指导教师被取消硕士生导师资格,自资格被取消之日起不再享受硕士生指导教师待遇。

(七)硕士生指导教师被取消硕导资格后,其所指导的在籍硕士生可另行选择其他硕士生指导教师指导或由导师组安排其他硕士生指导教师进行指导。

三、硕士生导师任职资格考核工作程序

硕士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考核与学校硕士生导师考核同步进行,同时重视与教育技术类有关科研成果的考核。列出未完成科研与教学任务的指导教师名单;提交拟取消教育技术专业硕导资格或暂停新招硕士生一年的硕士生指导教师名单。

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考核结果,并决定取消教育技术专业硕导资格或暂停新招硕士生一年的硕士生指导教师名单。

四、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行。

五、本办法由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解释。

 

 

 

江西财经大学软件与通信工程学院

二OO八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