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与物联网工程学院关于2022-2023学年毕业班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选结果的公示

软件与物联网工程学院关于2022-2023学年毕业班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选结果的公示

根据《江西财经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江财学工字〔202119号)文件(简称《综测办法》),学院依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定各项指标,严格按照《综测办法》的条件和程序组织评选。经班级民主评议、班主任审定、学院审核,现将2022-2023学年2019级(含2021级二学位)本科学生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选工作结果给予公示。公示期为2023423日至427日。具体结果如下文件:

 江西财经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软件学院汇总表.zip

 

软件与物联网工程学院

2023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