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印发的《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函〔2019〕105 号)和江西省财政厅等 5 部门印发的《江西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赣财教〔2023〕2 号)精神,以及江西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 2023 年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及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赣助中心〔2023〕19 号)和江西财经大学学工处《关于做好2023 年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学工字〔2023〕28 号)的有关规定,学院依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根据《软件与物联网工程学院普通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办法》(以下简称《评审办法》),严格按照《评审办法》的条件和程序组织评选。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学生、专升本学生和预科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院经初步指标分配、个人自愿申报、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复核,最终确定 556名国家助学金等额推荐学生。现将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所有结果给予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10月19日-10月25日),如有异议,可致电联系0791-83840286(陈老师)。
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公示名单(556人).xls
软件与物联网工程学院
2023年10月19日